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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7期  总第4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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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普照 当心“光毒”

                              文/纪山牧

夏天一到,阳光逐渐变强。阳光对人的身体健康有很多好处,但如不当心,也会造成危害。光毒性异常反应就是其中一种。

人体受到日光暴晒后数小时至10余小时,被晒皮肤会出现边界清楚的水肿、红斑,严重者可出现水疱,有烧灼感或刺痛感。症状常在24小时内达到高峰,红斑、水肿消退后,皮肤有糠状或大片脱屑,轻度色素沉着。严重的可伴有头痛、心悸、恶心、发热等全身症状。

日光中的紫外线,尤其是中波紫外线,对人体危害最大。长期受到紫外线照射,可导致光毒性反应,皮肤出现皱褶、松弛、粗糙、萎缩、色素沉着等。

如果症状较轻,仅有红斑而无水疱,或有细小水疱未破溃的,可自选以下方法进行治疗。

(1)蒲公英30克、野菊花20克,或生地榆、马齿苋各30克煎汤,冷却后湿敷,每次30分钟,每日3~4次。每日一剂,直到症状消失。

(2)千里光50克,大黄30克,放入400毫升浓度70%的酒精中浸泡一周后备用。用时可用棉签蘸药液涂擦患处,每天3~4次。

如果皮肤晒伤比较严重,并伴有恶心、呕吐、心悸等全身症状,应去医院请医生诊治。

一般来说,肤色白而干燥的人比油性皮肤和肤色黑的人对日光更敏感。因此,长期在室内生活、工作的人,参加户外活动应从少到多逐渐适应,以提高对日光的耐受性。皮肤容易晒伤者,要尽量避免日晒,外出应使用防晒膏、打伞或戴宽边帽,穿浅色长袖上衣和长裤。穿红色服装,可减轻和防止紫外线的危害。进行日光浴时,最好选在上午11时之前,避开正午阳光直接暴晒。晒太阳的时间不宜长,最好控制在一小时以内。

(纪山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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