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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期  总第4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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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字字血,告倒19名为强奸犯脱罪的“公检法”

                               文/澜 涛

2007年3月,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对原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局长于某作出一审判决。于某因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就此,轰动一时的19名公检法公职人员为强奸少女的犯罪嫌疑人逃脱罪名徇私枉法案尘埃落定。此案受害人刘思萌回想起自己惨遭蹂躏的屈辱,以及此后为自己讨还公道的曲折与辛酸,不禁落下泪来……

 

少女惨遭蹂躏,警察织网扭曲真相

2003年10月15日傍晚,大庆市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刘思萌和一名女同学放学后搭伴回家。就在两人走在一处行人稀少的马路上时,一辆轿车从她们身后开过来,她们本能地躲到一边,想把车让过去再走。可车却在她们身边停下,随即从车上下来一名男青年,说他是警察,找她们有事要谈,示意两人上车。

从未遇到这种情况的刘思萌和同学十分惊慌。就在她俩不知所措之际,那名男青年上前将她俩推进车内。刘思萌这才发现,车内除了推她俩上车的男青年外,还有开车的一名中年男人。刘思萌和同学紧紧地靠在一起,不知将要发生什么,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车在城郊一家宾馆前停下来。刘思萌和同学被带进宾馆的一间客房后,那名男青年立刻将房门反锁。男青年和中年男人在简单询问了刘思萌和她同学的姓名、年龄及是哪所学校的学生后,又问两个人是否处男朋友了。见刘思萌和她同学都摇头表示没有处过男朋友后,中年男人拉起刘思萌进了客房里面的套间。

进套间后,中年男人将房门反锁,立刻将刘思萌扑倒在床上,开始撕扯她的衣服。惊慌不已的刘思萌挣扎着嘶喊着问对方想要干什么,中年男人恶狠狠地抛过来一句话:“不许出声,不然杀了你!”

“叔叔,我才12岁,还是小孩啊!求求你放过我吧……”

哀求和挣扎在淫威中变得越来越弱,只有12岁的刘思萌被这名中年男人强奸了。

罪恶终于结束。刘思萌和同学被拉回学校附近,又被推下了车。刘思萌还不清楚自己的遭遇将给她的人生带来怎样的改变,但在恐惧和慌乱中,她并没有忘记记下那辆车的车牌号。

汽车绝尘而去,刘思萌和同学抱在一起痛哭。想到那两个实施罪恶的人警告她俩不要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情,否则就杀了她们时,两人商量着不对任何人讲这段恐怖的遭遇。刘思萌和同学分手后各自回家。刘思萌走到家附近,远远地看到迎面走来寻找她的父母,泪水顿时夺眶而出。她跑过去,一下扑进母亲怀里,痛哭不已……

女儿的异样让父亲刘军和母亲汪淑珍感到一定发生了不寻常的事情。在他们一再追问下,刘思萌哭着说出了自己的遭遇。震惊与悲愤填胸,刘军夫妇立刻带着女儿到所在辖区的油田保卫支队报案。接案民警简单地了解了情况,并做了简单笔录,让刘军夫妇带刘思萌回家等消息。

回家后,刘军夫妇在安慰刘思萌的同时,将她的内裤保存了起来,并带刘思萌去医院检查身体,检查结果:刘思萌的处女膜破裂。

10月18日,派出所通知刘军夫妇带刘思萌来一趟大庆市公安局石油保卫支队,在指认了犯罪嫌疑人后,办案人员让刘军夫妇回家等消息,说罪犯会得到应有惩罚的。

没多久,刘军夫妇从朋友处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杨某是一家以石油生意为主的公司的老板,资产千余万,在当地颇有声望,而且相传其和公检法有关职能部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刘军夫妇不由得担心起来。10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批准逮捕,刘军夫妇的担心终于消除了,他们相信无论传言怎样,权势是无法动摇法律的。

此后,刘军夫妇密切关注着案情进展。但每每去询问时,得到的答复都是让他们回家等消息。

2003年12月中旬,刘军夫妇突然得到消息:12月9日,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已经对杨某取保候审。刘军夫妇再次来到公安机关询问,他们不相信一名强奸未成年少女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取保候审,但事实却摆在眼前。夫妇俩询问原因,接待他们的民警说,因没有证据证明是强奸,不能立案。刘军夫妇惊讶地表示,他们已经带女儿去医院做了检查,证明刘思萌的处女膜已经破裂,并且保留了女儿被蹂躏时的内裤,怎么会是证据不足呢?接待的民警却再不说什么了。

刘军夫妇找到办理此案的时任大庆市公安局油田保卫支队队长于某,期待着能得到一个合理解释。

于某答复刘军夫妇:因为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此案是强奸案。当刘军夫妇再次说起他们曾对民警说过的话时,于某却说:“那也只能认定刘思萌是卖淫行为。”明明惨遭强奸蹂躏,却被歪曲成卖淫,刘军气愤地说:“你们这是徇私枉法!”于某却冷冷地表示,如果刘军夫妇再闹,就拘留、教养刘思萌和刘军夫妇。

刘军夫妇黯然回到家。他们意识到,这个案件后面一定藏着什么黑手,但无论多难,他们都要为女儿讨回公道。他们决定上访。可他们并不知道,等待他们的是19名拜倒在犯罪嫌疑人金钱攻势下的公检法公职人员织起的罪恶之网。

 

上访的路好长,坎坷之后不见曙光

原来,刘军夫妇报案后,警方很快就侦查了此案,并抓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某。

杨某1954年出生于大庆市,改革开放后经过多年打拼积累下近千万资产。然而,进入2003年后,他的生意却每况愈下,接连不断地赔钱。8月,他找到一名“大仙”为自己掐算。“大仙”告诉他,他是因为招惹了不干净的东西上身,必须用处女冲喜才能够摆脱。不然,还会有灾难临头。

半信半疑的杨某回到家后,寝食难安。事情也巧,在他找“大仙”掐算半个月后,他的一家编织厂因电线老化而失火,损失惨重。这次失火事件让杨某对“大仙”的话深信不疑,他开始物色处女冲喜。因为一直没找到目标,最后他决定强行劫持少女冲喜。在对刘思萌伸出罪恶之手后,他十分恐慌。当冰冷的手铐铐上他的手腕时,他才意识到冲喜冲不来好运,却将他的人生冲进了深渊。

杨某被批捕后,他女儿带着30万元现金找到油田保卫支队队长于某,让于某为其父亲解脱罪名。于某即找到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等数人,指使犯罪嫌疑人杨某将明知刘思萌是幼女改为不知,又指使杨某的女儿收买了相关证人,最后将案件由强奸案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随着杨某取保候审,刘军夫妇开始上访讨公道。刘军夫妇找到事发时和刘思萌一同被带去宾馆的同学,但那名同学的家长却连连摇头表示自己的女儿什么都不知道,他们也不知道这件事。

关键证人的退缩使刘军夫妇十分失望。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接踵而至。

2004年2月上旬的一天,刘军去大庆市萨尔图区检察院上访刚回到家,妻子汪淑珍就满脸惶恐地对他说:“刚才有一个陌生男人打来电话,警告我们如果再上访,就给我们颜色看。还说要把我们女儿给卖了。我怕……”刘军的心一怔,虽然不能完全相信那些恐吓,但也不可不提防。他叮嘱妻子以后女儿无论上学放学还是出去玩,都要尽量接送或陪伴,以防再次发生意外。

意外还真就发生了。寒假过后开学不久的一天中午,刘思萌正在操场上和同学做游戏,一名青年男子突然走过来,拉着她就往校外走。有过一次灾难遭遇的刘思萌立刻警觉起来,她一边挣扎着一边大声喊叫。那名青年男子挥手打了刘思萌一耳光后,恶狠狠地警告她不许再喊。这时,同学们纷纷围拢过来,那名男子见状松开刘思萌惊慌地跑出校园……

此后,无论有多忙,刘军夫妇都坚持接送刘思萌上学放学,一次也不敢疏忽。同时,夫妻俩继续四处上访上告,但得到的始终是“回去等消息吧”。

2004年9月,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以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样的判决结果对刘军夫妇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他们到法院去询问为什么明明是强奸却以聚众淫乱罪判决时,法院将责任推向检察院,表示检察院就是以这个罪名起诉的。他们找到检察院,检察院又将责任推给公安机关,表示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只能被认定为聚众淫乱行为。他们再次找到公安机关,曾多次接待过他们的于某警告他们:“这个案子无法认定是强奸。处女膜坏了,为什么就不能认定是卖淫嫖娼。如果你们再继续闹,就拘留、教养你们!”

讨回公道无望,上访期间又屡次遭受到恐吓,汪淑珍有些丧失信心。她无奈地对刘军说:“我们别告了,这些人的势力太大了,万一告不赢,再出点什么事,孩子可怎么办哪!”刘军坚定地说:“告!我就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就不信这些人能把全世界的人都买通!”

10月,刘军辞掉工作。为了女儿的安全,他与妻子商量好,将刘思萌转到林甸县的一所学校,安排她住在亲戚家,和妻子做好了不讨回公道誓不罢休的准备。夫妻俩来到哈尔滨,期望更高级别的执法部门能够还事实真相,惩处罪恶。然而,一次次上访后总是漫长的等待,不是杳无音信,就是被告知上访材料已被转回大庆市相关部门。

2005年春,刘军夫妇的上访仍没有什么反应。而长时间的上访不仅使他们疲惫不堪,家中的积蓄也快花光了。是继续上访,还是将这屈辱阴暗的过去埋葬重新开始生活,夫妻俩不禁有些迷茫了。

一天,他们去看女儿。闲聊中问女儿将来想做什么时,刘思萌脱口而出:“我长大后要做杀手,这样就可以将那些和坏人同流合污、徇私枉法的人全都杀了!”

只有14岁的女儿说出这种话,这让刘军十分震惊。他意识到,自己必须继续上访,直到那些罪犯和枉法的人得到应有惩处,才可能消除女儿心中的偏激,让女儿对社会重新建立信心。他语重心长地对女儿保证:“爸爸和妈妈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的。”

 

少女悲情上告,19名“公检法”被法办

2005年7月,刘军夫妇走进北京,继续着他们的上访疾呼。

一个月过去了,他们几乎走遍了能够接待上访的部门,但他们得到的答复仍然是让他们回家等消息。刘军夫妇只好回到大庆。然而,又一个月过去了,不但没有等到任何消息,反而等来了两个恐吓电话。打电话的人恐吓他们,如果再上告就杀了他们全家。

11月中旬,刘军夫妇决定再去北京上访。家中的积蓄已经在长期的奔走上访中消耗空了,刘军狠了狠心,卖掉了住房。他决定再无结果就不回哈尔滨了。

这一次到北京上访,刘军夫妇情绪都十分激愤。一次在上访中,他们采取了过激的方法,被公安部门拘留了。拘留期满后,他们黯然回到林甸县。

看到爸爸妈妈颓丧的表情,刘思萌意识到父母这一次去北京上访一定又是毫无结果,她决定和父母一起为自己讨回公道。

怎么做才既有效又不影响学习呢?刘思萌总在思考着这个问题。那天,她去网吧查学习资料。查完资料后,一个念头突然在她脑海中闪现:“我可以通过网络澄清事实,呼吁支持和帮助啊!”想到这,她将自己的不幸遭遇,以及事实被歪曲等情况一一写下来,用匿名将文章一一贴到她经常去的BBS。

走出网吧,刘思萌感觉到一种多年未有过的轻松。那些忧郁压在心头太久了,想找一个人倾诉都不能,现在终于得到倾诉,终于卸去一些重负,不由得泪水盈眶……

周末,刘思萌再次上网,发现有很多网友跟帖。大多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怒骂,以及对相关执法部门徇私枉法的抨击,也有少部分网友对帖子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那些支持的跟帖让刘思萌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而如何消除那些质疑,刘思萌一时不知该如何做才好。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她担心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若不用真实姓名,又很难让人信服。

权衡再三,最后刘思萌写了一个帖子,解释自己用化名披露此案的苦衷,述说自己为了躲避恐吓背井离乡求学的无奈,以及父母四处奔走上告的辛酸等。在帖子的最后,刘思萌留下了自己的电子信箱,同时公布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姓名,以及办案机关及办案人的姓名和职务等。

几天后,当刘思萌再次到网上查看自己的帖子时,发现跟帖比上次更热烈。在众多跟帖中,一个网名为“善意的提醒”的网友留言说发了邮件给刘思萌,叮嘱她一定要看看这封信。

“善意的提醒”是黑龙江红旗律师事务所的陈虹律师。在看过刘思萌的网上控诉后,她的心被揪疼了,萌生了要帮一帮刘思萌的想法。为了消除刘思萌的怀疑,陈虹详细介绍了自己的身份,并留下了自己的办公电话、个人电话等相关信息。在信中,她动情地写道:“我的女儿和你一般大,我想象不出来那么小的孩子该如何承受这份罪恶。如果你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我愿意无偿为你提供法律援助……”

同时,陈虹在信中善意地提醒刘思萌,她这样在网络上公开有关执法部门以及办案人员真实姓名是十分欠妥的做法。陈虹要刘思萌相信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有理有据地讨说法。

2006年2月2日,当刘思萌再次上网时,她发现自己发表的部分帖子被删除,她的信箱中也收到一封“警告信”,警告她如果再继续“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破坏安定和团结”,就将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不知所措的刘思萌急忙向陈虹求助。

陈虹安慰刘思萌不要慌张,告诉她以后不发类似的帖子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同时,陈虹建议刘思萌将遭遇及有关部门徇私枉法的行为写成上告信,有针对性地寄给相关部门。听了陈虹的话,刘思萌开始认真客观地写起上告信,然后复印多份,一一寄出去。

2006年3月的一天,刘思萌接到一封来自北京的信。信中回复,她的上访信已经被转到相关部门,并表示有关部门一定会认真查处她的事情。如果她上告的内容属实,一定为她伸张正义。

6月的一天,刘思萌放学刚回到家,父亲兴奋地告诉她,犯罪嫌疑人杨某被重新提起诉讼,案子已经转到大庆市人民法院审理,这一次犯罪嫌疑人可能将得到应有的惩罚。

一家人开始了煎熬般的等待。

2007年1月22日,大庆市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杨某重新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消息传来,刘思萌抱着爸爸妈妈失声痛哭。因为他们等这一天,等了三年多;这三年多,仿佛是三十几年,他们遭受了太多的苦涩与艰辛。

不久,又有消息传来,大庆市公安局龙南分局、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共19名给罪犯杨某充当保护伞的“领导”相继被立案查处。

2007年3月,黑龙江省宾县人民法院对原大庆市龙南公安分局局长于某做出一审判决。于某因帮助犯罪嫌疑人伪造证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判决结果传到刘思萌的耳中,她和爸爸妈妈抱在一起,都落下泪来。良久,刘军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慨叹着:“苍天有眼!”刘思萌则说道:“不管罪恶多么疯狂,只要我们肯努力,就永远无法埋葬正义。”

(为尊重当事人隐私,文中受害人及其父母为化名。)

(澜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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